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农村

“三变”改革示范村项目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六盘水市委“三变”办:

为认真贯彻2020年省委1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深入推进全省农村“三变”改革工作,2020年继续安排农村“三变”改革示范村项目,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目标

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增收、强化基层治理为目标,推动城乡资源要素整合,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激发农业农村发展动能。开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鼓励探索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模式,进一步完善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拓宽农民、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经营主体增收渠道。

二、项目内容

(一)开展农村“三变”改革示范村建设。鼓励村集体以集体所有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评估折价后变为资产,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入股经营主体,按股分红,获得股权收益,实现资源变资产;在不改变资金姓“农”的前提下,支持将各级财政投入到村的发展类、扶持类资金(补贴类、救济类、应急类资金除外)量化成村集体或农民持有股份,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入股经营主体,享有股份分红权利,实现资金变股金;鼓励农民自愿以承包耕地经营权、承包林地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自有资金、技术、劳动力等通过合同或者协议方式入股经营主体,成为股东参与分红,实现农民变股东。

(二)加强权益保障和风险防控。创新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机制,实行“三权分置”,量化到村,所有权归村集体,使用权归经营主体,收益权通过利益联结到农户,盈利分配给贫困农户;推行合同书、股权证、分红单“三个到户”;推广“保底收益+效益分红”等利益联结机制。

三、申报主体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三变”办);各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民委员会。

四、补助标准

全省拟安排“三变”改革示范村9个,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进行项目评审打分,择优遴选示范村,每个示范村补助项目资金100万元。

五、优选条件

农村“三变”改革试点示范项目重点向改革试点效果较好的贫困村倾斜,符合以下条件的,优先申报“三变”改革示范村建设。

(一)村支两委工作得力、积极性高,群众支持改革,脱贫致富、振兴乡村的发展意愿强烈。

(二)具有一定的资源资产条件、产业基础或发展潜力,已建或拟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

(三)纳入全省12个特色优势产业脱贫攻坚重点产业基地、农业园区范围的。

(四)试点村农村“三变”改革推进在县域具有一定代表性,有利于发挥示范带动效果。

六、有关要求

(一)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组织指导辖区内各县(市、区)建立项目库,遴选1至2个符合申报条件的农村“三变”改革试点村进行项目申报(已获得2019年示范村项目的村不再申报该项目),市(州)、县农业农村局(或“三变”办)要对申报示范村情况进行实地考察。项目申报工作按照逐级编制的原则,由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编报项目申报表,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或“三变”办)审核后报市(州)农业农村局(或“三变”办)复核。仁怀市、威宁县项目申报表分别报遵义市、毕节市汇总上报。

(二)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或“三变”办)于2月3日前以正式文件将推荐的项目申报表一式两份统一报省农业农村厅政策与改革处,同时报送申报表电子版。项目申报后,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择优立项。

(三)立项后项目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评审意见重新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农业农村厅审定批复,项目审批后按批复的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联系人:赵 军  电话:0851—85283162(传真)

邮箱:gzsncsb@163.com

 

附件:2020年农村“三变”改革示范村项目申报表.docx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农村“三变”改革示范村项目的通知.pdf

 

 

 

                        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