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泛征集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的通知
市直各部门,各县(自治县、区)发展和改革(经济发展)局:
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评标活动,不断充实和完善我市评标专家队伍,实现评标专家资源共享,保障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对评标专家抽取的需要,现就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征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选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的专家应具备下列条件
1、能够公正、诚实、廉洁、认真地履行职责;
2、熟悉招投标法律法规和相关业务知识;
3、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备高级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4、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接受监督;
5、身体健康,能胜任评标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两院院士或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者可不受此年龄限制);
6、未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投标有关活动和政府采购评审活动中从事违法违纪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被取消评标专家资格;
7、未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二、申请入库专家信息填报
1、申请人通过Internet Explorer(“IE”浏览器)直接登录“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网址:http://zjk.gzzpw.cn);
2、申请人点击“贵州省评标专家资格申报”,进入“用户注册”页面,注册成功后进入系统,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印证材料,填写完整后保存并打印《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息填报表》二份,在承诺栏签上自己名字,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后盖章。
三、申请人向初审部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科)提交的书面材料
1、填写完整并经申请人单位盖章的《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信息填报表》二份;
2、申请人近期白底一寸免冠证件彩照两张(要求与填报的“贵州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填报表”上传照片一致);
3、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4、申请人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5、申请人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6、申请人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7、其他证明具备申报评标专业能力的相关材料1份。
以上证书及材料需提供原件查验。
四、申请人专业填报
申请人应依据所学专业、取得的职称或从业资格证,工作经历和评标业绩,按照《评标专业分类标准》(发改法规〔2010〕538号)进行填报,最多可填报5个专业。
五、书面材料核验
1、书面材料受理,初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负责对填报人报送的书面材料原件进行核验、初审;
2、经初审通过的专家申请材料由初审部门(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科)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认定;
3、通过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委员会认定的申请人,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向申请人颁发《贵州省人民政府评标专家资格证书》,纳入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统一管理。
六、各有关部门要加大评标专家征集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将该通知转发至下属企事业单位及对应的部门,并将该通知挂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审核签字盖章,并支持已入库的评标专家在不影响本职工作的前提下参加评标活动。
七、凡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申请人可随时申报。
(联系电话:0857—8222656,联系人:吴学仕,手机:
13885717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