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教育局、贵安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推进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加快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遴选“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我省开展“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推荐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贵安新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通知》(附件1)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要求组织县区进行申报,坚持自愿申报,原则上每个市(州)推荐报送数量不超过2个县区。

二、申报单位要按照通知要求制定实验方案并填写《“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申请表》(附件2),实验方案要突出创新性、操作性、实效性,注重创新体制机制,注重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机制、进度安排、配套政策、经费保障、责任主体、预期效果等内容。

三、实验方案和申请表需加盖公章,于2019年11月25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版一起报送至省教育厅基教处,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遴选“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的通知.pdf

2. “基于教学改革、融合信息技术的新型教与学模式实验区”申请表.docx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9年11月11日

联系方式:省教育厅基教处  0851-85287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