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管委会)住建局(规划建设局):
根据《贵州省“十三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规划》、住建厅《贵州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管理办法》(黔建科通〔2012〕464号)和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通知》(毕市住建〔2018〕168号)等文件要求,请各地积极组织和指导业主单位申报绿色建筑评价标识,进一步推动我市绿色建筑发展。
绿色建筑项目可按照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时间段进行选择,项目按附件填写后,于2019年10月31日之前,报市墙革节能办,统一报省厅进行评审认定。
2019年各地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应达40%及以上(每年按照10%及以上速度递增,该目标已纳入政府考核)。
联系人:陈星宇;联系电话:0857-8235370
毕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