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厅 省委宣传部 省财政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广播电视局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贵安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财政局文化旅游局、广电主管部门: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广电总局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19-2020年度国家文化出口重点企业和重点项目的通知》(商办服函〔2019〕128号),扩大我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推动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将我省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州)、贵安新区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项目进行申报

重点企业的申报标准请参照《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指导目录》(商务部公告2012年第3号)中的重点企业标准。重点项目的范围包括:文化出口公共服务平台,文化产业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入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名册)等名录并实现出口的文化项目,其他具有代表性的项目。

二、申报时间

请申报单位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文化贸易信

息管理应用”(http://whmy.mofcom.gov.cn,以下简称系统),

从系统中下载《文化贸易操作指引》,按要求和系统提示填报相

关信息、上传相关资料。请申报单位于2019年5月3日前完成网上申报工作。

三、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后,按以下流程办理:1.打印系统自动生成的申报表格,并由单位法人代表在申报表格上签字及加盖公章。2.申请报告和申请表,按照业务主管或业务指导关系,报送各地党委宣传部、文化和旅游局、广电局进行业务资格审核并盖章。(出版类、电影类企业应联系省委宣传部;广播电视类应联系省广播电视局,文化艺术、演艺等类别应联系省文化和旅游厅。无业务主管部门的可递交省商务厅。)3.申请报告和申请表,连同其它纸质申报材料(一式贰份)须装订成册,于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16:00前提交至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处,逾期不予受理。

四、递交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报告。重点企业的申请报告应包含企业名称、2017-2018年文化产品或/和服务出口情况、下一步扩大文化出口的工作计划等。重点项目明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的意义,特别是与国家重大战略、区域规划相关的内容,2017-2018年的出口情况,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申请表和单证明细表。申报单位完成网上填报后打印

系统生成的申请表和出口单证明细表,需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重点项目申报单位不需要提供合同、收汇单据等凭证,只需据实填写项目出口情况。

(三)出口单证复印件。出口单证包括有效出口合同、银行收汇凭证等(如合同为外文,应附翻译件),出口单证以A4纸复印,有序排列。

 

联系人:省商务厅联系人:华英,电话:0851-8855544

邮箱:626104305@qq.com周林,电话:88555461

            地址:贵阳市延安中路48号世贸广场B区1707室

省委宣传部联系人:张元雄,电话:0851-85890146

省文化旅游厅联系人:兰如阳,电话:0851-85577319

省广播电视局联系人:王涛,电话:0851-85983478

 

 

 

 

                       贵州省商务厅     中共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财政厅

 

                                       贵州省文化和旅游厅    贵州省广播电视局

                                                                    2019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