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各有关种子企业:

为保障农业生产用种安全,保质保量完成农业农村部的种子储备任务,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农种市函〔20204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21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储备作物种类和品种

2021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分为救灾和备荒两类。救灾储备种子主要包括适宜灾后补种改种的常规稻(包括早籼稻、早晚熟粳稻)、马铃薯、大豆、杂粮杂豆等短生育期品种种子;备荒储备种子主要包括生产需求量大的玉米、水稻、油菜等作物杂交品种和玉米水稻亲本种子、马铃薯原原种。

二、储备作物补助标准

用于救灾的种子以常规稻(早籼稻、早晚熟粳稻)、大豆种子为主,适当储备马铃薯、杂粮杂豆、蔬菜种子,补助标准平均每公斤3元;用于备荒的种子以杂交玉米、水稻种子为主,适当储备油菜、玉米、水稻亲本种子及马铃薯原原种,补助标准平均每公斤0.5元。补助资金实行包干使用,用于承储单位在储备过程中发生的贮藏保管、种子检验、自然损耗、转商亏损或贷款贴息等费用。

三、工作要求

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的申报工作,结合当地储备情况,按照公开、择优原则,积极组织相关单位申报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任务。

(一)做好灾情预测分析。各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要充分考虑疫情的影响,结合近3年当地自然灾害发生情况与特点,分析预测2020年种子生产以及2021年大田生产可能遭遇的自然灾害,分析备荒和救灾所需种子储备类别,填写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需求预测分析表(见附件1),组织上年度承储企业编写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的工作总结,将材料报送我厅种业管理处。

(二)坚持救灾与备荒结合原则。根据农业农村部要求,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工作实行救灾与备荒储备任务相结合原则,各市(州)按照1:4的比例统筹安排救灾与备荒储备任务的落实,严格把关,认真落实好储备计划申报任务。

(三)按时报送申报材料

1、申报程序。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农业农村部种业管理司关于申报2021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农种市函〔20204号)要求组织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厅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择优报送农业农村部。

2、申报单位条件。承储单位应具有种子生产经营资质,具有良好信誉且近3年无违法生产经营记录,具有拟储备品种的生产经营权和必需的仓储条件,储备任务原则上由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承担。

3、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书(附件2);

2)救灾备荒种子承储计划申报表(附件3);

3)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单位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5)申报单位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近3年无违法生产经营记录证明等。

6)属于授权品种的,还应提供植物新品种权证书复印件。

、时间安排

市(州)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单位务必于202047日前将分析材料、申报材料及总结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同时报送电子版)。省农业农村厅将安排专人对申报材料进行符合性审查,并组织相关专家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进行评审打分,择优选取前三名,并在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呈报农业农村部。

联系人: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  王筱丽  

联系电话:0851-85864043   邮箱:9367201@qq.com

 

附件:1.2021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需求预测分析表

2.2021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项目申报书

3.2021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承储计划申请表

 

 

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04月2日  

附件3:2021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承储计划申报表.xlsx

附件1.2021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需求预测分析表.xlsx

附件2.2021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项目申报书.doc

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计划的通知(黔农办〔2020〕发26号).pdf